华中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
一、部门设置
共设四个部门:综合部、市场部、培训部、教学部
二、领导分工
卢子洲: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汪昌海: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分管培训工作兼职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刘 淳:职业培训中心副主任,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部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综合管理工作及院里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电 话:027-67867292
李 兵:职业培训中心执行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培训项目的拓展,市场运作、业务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电 话:027-67862600
三、部门职责
(一)综合部
职责:1、负责中心公文、信访、宣传、人事、财务管理、中心建设等工作;
2、负责中心各部门及各成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培训部工作计划、开发培训项目;
4、协调和督办上级、院系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心内部工作事项;
5、负责后勤保障、仓库管理及中心工作管理分配等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67868830
(二)市场部
职责:1、负责全面计划、安排、管理市场部工作;
2、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市场推广、拟定推进计划;
3、负责退役士兵宣传工作、招生工作、与各个民政局接洽工作;
4、定期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5、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67863236
(三)培训部
职责:1、负责项目宣传、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
2、负责管理培训部人员、分配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试;
4、负责组织实施技能鉴定进校园,推广院校课程认证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申报审核和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67867360
(四)教学部
职责:1、负责各类职业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前期安排,教学的监控,教学进度的制定和协调,学期及年度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
2、负责师资招聘、师资储备工作的规划、监管工作;
3、搜集相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一些相关的培训资料,搜集相关学校资料;
4、有效排课,注重课程质量、及时反馈课程中的不足并加以改善,负责教学秩序的检查;
5、主持教务部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教务管理的流程;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6786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