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0号),经全省职业资格清理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督查活动依据
(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号)。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
(七)《关于开展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35号)。
二、单位自查
各地各单位(含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对照国务院、人社部和省政府文件要求,自查各地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包括经人社部批准、各相关部门开展的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认定和自行设置职业资格、自行组织考试发证的相关部门、企业、团体协会的职业资格认定情况。
按照政府各部门职能隶属关系,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特殊经济组织、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口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自查。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省国资委负责全省国有企业、部分中央在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自查工作,省经信委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自查工作。民政部门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有关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人社厅负责汇总各地各单位(含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自查资料,将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形成材料上报省政府和人社部。
三、专项督查
领导小组专项督查采取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由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各地各单位(含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进行实地督查。具体督查内容为各地各单位(含直属机构、社会组织、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重点是对照国务院文件中规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具体内容详见《<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一)专项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翟天山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周春华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李发科 省人事考试院综合处牵头负责人
范 栋 省人社厅干部
(18942943787)
督查范围:武汉市、省住建厅
第二组
组 长:张建平 省人社厅副厅长
成 员:苗明生 省人社厅办公室副主任
徐 淳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陈 洁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干部
(18062797979)
督查范围:黄石市、省民政厅、省民航局
第三组
组 长:胡广生 省物价局副局长
成 员:朱 虹 省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
刘华平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侯 宇 省人事考试院干部
(15871804038)
督查范围: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省交通厅、省卫计委
第四组
组 长:胡甲文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成 员:张 杰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大队长
王延诚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干部
(15071320081)
督查范围:襄阳市、省证监局、省林业厅
第五组
组 长:张金元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邓世民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刘华平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侯 宇 省人事考试院干部
(15871804038)
督查范围:宜昌市、省经信委、省知识产权局
第六组
组 长:闵建华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黄 励 省人社厅宣传中心主任
姚韦伟 省民政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15172393009)
督查范围:荆州市、省农业厅、省国税局
第七组
组 长: 关 红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成 员:段艳秋 省人社厅职称处处长
朱元璋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13807118829)
督查范围:咸宁市、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第八组
组 长:邓 敏 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沈应伟 省工商局人事处副处长
刘爱文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干部
(13659898775)
督查范围:鄂州市、随州市、省粮食局、省安监局
第九组
组 长:饶志国 省编办副主任
成 员:张志清 省编办审改处处长
杨从林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干部
(13707182258)
督查范围:孝感市、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烟草局
第十组
组 长:蔡 伟 省审计厅副厅长
成 员:张志强 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调研员
李 鹏 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副处长
(13607177122)
督查范围:黄冈市、省商务厅、省保监局
第十一组
组 长:吴明喜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成 员:王宗萍 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二处副处长
刘贵修 省地税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13886170121)
督查范围:荆门市、省财政厅、省质检局
第十二组
组 长:郑克俭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成 员:张 武 省国税局注税管理中心处长
侯 宇 省人事考试院干部
(15871804038)
督查范围:恩施州、省国土厅
第十三组
组 长:兰为坤 省人事考试院院长
成 员:张 明 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副处长
王延诚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干部
(15071320081)
督查范围: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省水利厅
(二)专项督查要求
1、专项督查于7月31日前完成,形成文字报告并上交统计表。
2、督查工作接待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开发部门、人事管理处室负责,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具体联络工作由每组最后一名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