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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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退伍士兵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9  点击:

学院致辞

退役士兵同志们:

你们好!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是当前促进军民团结和谐的重要内容,2014328日我校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首届“湖北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如期举行,学院本着“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在院党委书记廖水明、院长卢子洲、副院长吴绍靖的亲自指导下,集中全院精干教师力量,根据退伍士兵整体水平,以市场就业为导向,精心规划培训课程。优化宣传策略,针对性的设计出学历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方案,以我校目前就业形势好,需求量大的技能培训科目作为主打科目,同时配套相对应的学历教育专业。以现场推介会为主要宣传方式,让退伍士兵及其家长全方面了解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的相关事项。由于退伍士兵的特殊性,学院决定采用网络教育加全日制培训班、周末面授培训的模式进行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及培训,解决时间、空间方面教学的实际困难,提高了培训质量。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大学梦,为了帮助退役士兵圆梦华师,感受大学人文气息的温馨,学院积极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退役士兵迅速融入学校的学习氛围,实现从军人到退役士兵的角色和心理的转换。培训部刘淳主任,李兵老师亲自督导教学工作,安排专职铺导员通过QQ、微信聊天,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学员的联络沟通,及时掌握学员思想动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思想上了解、生活上关心、学习上指导”,让学员感受到学校给予的家庭式温暖,引导他们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学习。学院还尝试采用“职能部门宏观指导——班主任主导——学员自主”的管理模式,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在全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目前首批退伍士兵学习工作井然有序,大部分学员已顺利实现了“从军人到学生、从军营到校园、从习武到学技”的转变。 2014920日学院圆满举行了退伍士兵职业学历教育的首次考试。为我校在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面积累丰富经验。

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于2014年顺利通过了武汉市民政局的审核,荣升为武汉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我们将铭记市民政局对我们的期望,加强学员管理,优化教学质量,规范考试考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质量及退伍士兵就业率,为退伍士兵搭建优质、高效的培训就业平台。

专业与报到:

 

 

1、根据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意愿和兴趣及市场用工需求,结合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意向,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精心设置培训课程精选实训实习单位。

2、 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杂费、技能鉴定(资格考试)费标准予以全额补助。

3、 退役士兵持《入学通知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4、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退役证、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和2寸蓝底登记照片各6张及电子照片,报专升本专业的学员还需要提供专科证书的网上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当地教育厅出具的全国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学历认证报告。

 

 

学习周期

学历专业设置

招生人数

学习周期

技能专业设置

招生人数

意向就业单位

两年半

应用英语

100

三个月

产艺工程师

80

富士康、天马微电子、联想、天河机场等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0

教育技术学

100

物业管理

80

恒大集团、万科物业、同济物业、天马微电子等

学前教育

1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0

汽车维修美容与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80

东风、通用汽车和各4S店等

法律事物

100

人力资源管理

100

计算机与电子商务

80

321电商学院、阿里巴巴

电子商务

100

会计

100

社会工作者

80

民政、妇联、社会团体、社区服务、街道办事处等

 

学制与管理:

 

、我校承办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学历教育为期两年半,退役士兵自由选择职教院开办的网络教育专业,参加职教院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合格,资格审查通过,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网络教育学籍,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内完成学业,获取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2)技能培训为期三到六个月,培训内容主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书考试相关课程为主,通过短期培训,成绩合格,发放华中师范大学培训结业证书。与此同时,职教院负责给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职教院按照专业混合编班,制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规章制度,并组织退役士兵学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确保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有序进行。如退役士兵在职业教育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职教院有权进行退学、退训处理:  

(1)退役士兵学员培训期间内平均到课时数低于总课时数70%,取消技能培训资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及申报职业资格证。

(2)退役士兵学员在学历教育期间,不按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完成网上学习、提交作业、按时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及面授辅导到课率低于50%的,给予退学处理。

 

 

 

   三、职 教院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所需科技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组织参加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并完善校企合作培养“订单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及时免费为退役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 服务,帮助培训合格学员实现就业,退役士兵自愿接受,自愿推荐就业率达到100%

 

 

毕业与就业:

1.     退役士兵根据民政局相关政策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学历教育专业加技能培训科目,完成“学历+技能”的学习。

   2.     参加技能培训科目(短期)培训,成绩合格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颁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职业技能证书。

   3.     通过两年半的网络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合格,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高教厅[2000]10号文件)。

   4.     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定向教育培训、定岗教育培训,积极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努力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三位一体。

 

成果展示: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

   咨询电话:027-67867360  027-67868830

   邮箱:hzsdpx@163.com

   官方网址:http//zjy.ccnu.edu.cn

   学习平台:www.hsdnu.cn

   2016年退役士兵交流群:283309294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